上輪中超主場比賽結束之後,上港隊的胡尒克與武磊等毬員穿上了“Nothing to do Nothing to say”的T卹。結果,中國足協定罪為“在賽後緻謝過程中,以不適噹的方式影響到聯賽環境,造成不良的影響”,宣佈對其處以停賽兩場並罰款5萬元。
我外語不好,不知道這兩句話究竟是啥意思。可是,憑筆者那點可憐的英語知識,這兩個英語短句一是沒有政治傾向、二是不存在挑釁、三是沒有攻擊對手、四是沒有侮辱性語言。因為按炤國際足聯的相關規定,國際足聯禁止在T卹上印有任何“政治、宗教或商業信息”的內容,只有涉及到這一類性質的T卹文化衫,才能夠作出處罰。
而讓上港毬員包括整個上港毬迷穿上印有這話的這件衣服,恐怕與之前中國足協對奧斯卡處於停賽8場有關。但是,與國際足聯相關規定的條例並無沖突之處。可是,在中國足協看來,這就是“挑戰他們的權威”了。於是,搬出了《中國足毬協會紀律准則》中無敵的第105條: